为更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上级管理部门指示精神,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司、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我司《服务价格公示管理制度》,规范快件服务价格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严格管理。
一、公示的原则和执行范围
凡我司所属经营网点,提供快件服务并收费的,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实行按《价目表》形式公布服务价格收费,自货件入库日当日生效执行。
二、公示的方式和内容
快递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其公示的方式和内容如下
2.1《价目表》的公示方式包括价目表执行区域、总目录、联系方式、不同发件渠道对应的不同分目录价格卡、各发件渠道服务说明等。
2.2《价目表》的公示内容包含按不同货件类别和发件渠道的计价标准、计费方式、首重和续重的计费单位、附加服务、外币换算汇率、发件渠道说明、可承接货件范围、服务约定条款、递送平均时效和货件坏损/灭失等赔偿标准等,客户委托寄件前,我司工作人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以上服务条款,明确无异议再做寄件委托。
2.3 特殊货件需要不同于《价目表》服务价格情况,我司安排专人对接,事先另行与客户完成书面约定服务的价格及项目内容。
三、公示的渠道
3.1 我司通过服公司官网、800服务热线等方式实施服务价格公示,随时解答客户咨询和受理投诉。
800电话:800-819-0001
3.2 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我司及时调整,并在官网予以发布,同时按照入库日执行新的价格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