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收寄操作,保障快件安全、维护快递服务网络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根据国家邮政局《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等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请全体员工务必遵守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骏佳国际物流各营业网点、运营部门、客服部门及公司所有管理部门的全体员工。
三、收寄操作规范
1、取件准备:
1.1检查交通工具,保证不带病上路;对汽车或摩托车,要同时检查行驶证件是否携带齐全;检查通讯工具工作是否正常,保证一天的信息畅通;
1.2带齐取件所需的工具,如∶手持终端、手机、运单、信封、包装袋、胶带、卷尺、弹簧秤、美工刀、圆珠笔、大头笔、运单袋、绑带、背包、鞋套、发票收据、宣传资料等必备工具,如数量不足,应及时补充,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1.3个人仪容仪表检查∶互检或对镜自检,保证口气清新、整洁干净,着工装,配带工作牌;
1.4查阅前一天工作记录,对前一天承诺客户的如补上批次的签收单、发票等问题,是否准备齐全,同时对公司最新的通知仔细阅读、做好记录。
2、接收取件信息:
2.1接到寄件客户发件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赶到寄件客户处;
2.2如果因故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应致歉客户并重新约定时间。
3、到达客户处:
3.1妥善放置交通工具,对已收取的快件,不得单独存放,做到件不离身;
3.2 如遇雨雪天,进客户处之前应征得客户同意,并套好鞋套;
3.3不得随意翻动客户的任何物品;
3.4如发件客户未能及时准备或发件本人暂时离开等原因造成不能当即完成取件服务,收件人员等待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0分钟,并向客户说明还有其它客户需要服务的原因,并与客户重新约定时间;
4、核对发件人身份证件、填写运单详情单
4.1 复核上游发件人客户的发件帐号信息,发件人身份资料、银行帐户、联系方式等信息已提前录入上海骏佳国际物流业务系统;
4.2 无发件帐号的发件人,提醒发件人出示身份证明和详实填写客户建档登记表,上传身份资料照片到上海骏佳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系统等,系统生成发件帐户,并告知发件人;
4.3指导发件人如实填写运单和详情单,详情单填写内容包括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物品名称等,并100%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执行收寄验视(详情见《收寄验视操作规范》)。
5、 收寄验视章戳(或签字)确认
取件业务员验视结束后,在面单显著处加盖骏佳国际物流收寄验视章戳(或业务员签字),并请客户签字确认。在入库、分拣处理中发现没有加盖章戳(或签字)的快件,将不予继续发寄,并告知安全检查员对取件业务员进行扣罚。
四、称重、计费并收款操作规范
1、带回公司的快件,对称重后的结果,在第一时间告知发件人。如因加固包装多出重量,也应告知发件人详情,发件人明确同意后,再安排入库;
2、按称重情况,根据上海骏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示《价目表》计算出运费、额外费等各项应收费用;
3、预付客户直接收取帐款,月结客户按系统设置的结算周期收取帐款;
4、如发件人要求到付,应提示发件人与收件人确认以到付形式发运,且收件客户承诺付款,并告知发件客户,如收件方拒付运费,则更改寄付要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五、运单保管操作规范
1、收件:填写完毕运单资料后,将第二联交寄件客户留存;第一、三联交回公司仓管由仓管转交平台录单及财务结算;第四联与第五联进行贴单随货发出。发货详情单交客服通知海外派送端;
2、派送∶派送完毕后,将第五联交收件客户留存,第四联交回公司仓管;
3、归档∶纸质单据归档前,扫描电子档留存,纸质记录保存至少一年。